根据《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蚌政〔2023〕82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客观、公正、公平,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对棉麻仓库及周边区域公开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服务中心1805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下午5时
联系人:怀荣昆
联系电话:******
二、房屋征迁评估机构选定的相关事宜
(一)报名条件
已纳入市住建局《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名录》的评估机构。
(二)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3、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注册估价师证书。
(三)其他
1、报名结束后,区住建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备选名录中确定参加候选的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2、对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候选的评估机构中,采取公开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1家承担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之日起2日内,将选定或者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在征收工作现场予以公告。
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25年3月14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服务中心1805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下午5时
联系人:怀荣昆
联系电话:******
二、房屋征迁评估机构选定的相关事宜
(一)报名条件
已纳入市住建局《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名录》的评估机构。
(二)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3、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注册估价师证书。
(三)其他
1、报名结束后,区住建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备选名录中确定参加候选的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2、对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候选的评估机构中,采取公开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1家承担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之日起2日内,将选定或者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在征收工作现场予以公告。
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