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三城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县三城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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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lagc20250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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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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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三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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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任玉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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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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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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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军 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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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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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2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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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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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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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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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勾俊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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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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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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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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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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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总监业绩: ******学校椰海分校周边配套路网项目监理 竣工日期:2021年8月31日 项目金额:4190.98万元 2、项目名称:郑住红专路公寓项目施工监理 竣工日期:2021年2月20日 建筑面积:15087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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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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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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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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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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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李青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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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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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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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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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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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总监业绩: 1、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淮泗路(淮海大道-泗水路)等 4条道路监理 竣工日期:2023年5月1日 项目金额:13030万元 2、项目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区七期 E 地块 1#、2#、3#、5#、6#、7#、9#楼及地下室建设 竣工日期:2023年5月18日 项目金额:1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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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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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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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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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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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田金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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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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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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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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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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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总监业绩: 1、项目名称:高教园区滨文路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监理 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日 项目金额:9829.5259万元 2、******小学)扩建工程施工监理竣工日期:2021年8月31日 项目金额:约1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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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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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7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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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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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6190.00元;专家评审费 9470.00元;论证费无;其他费用会商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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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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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管理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fwzn/011001/******1/******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1/******1003/******/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管理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评标情况一览表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