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宣传部2025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 | 当涂县2025年《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综合服务》项目 1、采购供应商负责为采购方提供提供各项设计、制作、链接、更新等相关服务,并在新华社客户端安徽频道、新华网安徽频道,开设“大美当涂”专题,进行推广展示。 2、采购供应商负责对于采购方提供的信息流稿件进行审核、编辑和展示,展示平台为新华社客户端安徽频道、新华网安徽频道,稿件优先推荐到首屏首页,优秀稿件推荐至新华社主管主办刊物。 3、采购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新华社县级融媒体专线一条,供采购方融媒体中心使用,专线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稿件适用范围与用稿规范成交后由双方协商和确定。 4、采购供应商对于采购方重大活动,将根据活动内容,安排专人现场跟进,提供图片拍摄、视频拍摄等,并依需进行展示传播。 5、采购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为采购方拍摄、制作1至2条短视频(时长约两分钟左右)。 6、采购供应商负责在采购方当地为新闻宣传工作者和通讯员举办一次新闻宣传业务实操培训。 服务项目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文件为准。 | 60 | 2025年04月 | 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宣传部对外宣传中心,联系人:陶宗琴 联系电话:******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宣传部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