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紫桐苑二期一地块发泡混凝土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紫桐苑二期一地块发泡混凝土专业分包
2、项目编号:ACEG-******4001
3、项目地点: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67401.36m2(约 101.12 亩)。新建 17栋住宅(19-26 层),1 栋邻******消防、人防、供电、供气及小区配套等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 224732.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978.662,地下建筑面积 56753.46m2。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
2、资质证书要求: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含税控制价:215650.00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附件一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其他事项:1.包工包料包机械,水泥使用大厂品牌:海螺、巢东、东关;
2.投标文件同步上传施工方案及配合比,中标后按施工方案及配合比执行,否则按废标处理;
3.项目不提供工人宿舍,工人食宿自理,此项已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4.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每天对自有工人召开安全晨会且晨会视频上传项目安全管理群中,中标单位安全部门按项目要求每周进行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形成书面文件,报项目备案)。
5.每月提供书面的每月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低于结算金额的50%,如若低于50%项目部将按农民工工资专户进行支付工程款。每月7号前将上月考勤表、工资表,工人完成签字盖单位公章上报项目劳资部门备案。
6.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险、团体意外险等(赔偿金额大于50万元),也可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购买,中标人支付保险费用。需总包单位配合,由总包单位配合。
7.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发生在现场吵闹、不得发生聚众闹事、上访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中标人承担 1 万元的处罚金,若中标人人员因工资等原因发生聚众闹事、上访等,甲方有权直接代付代扣,中标人同时要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直接从结算款中双倍扣除。如不经项目协调出现的工人拨打合肥市长热线、投诉至国家欠薪平台等相关投诉行为项目部将给予3000元/次的处罚,并将相关人员进行退场处理。
8.满足图纸对于施工坡度及相关工艺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9时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27日9时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以甲方工程款支付为前提按月结算,支付当月结算量的 70%,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已结算量的85%,我方与业主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已结算量的97%,余款 3 %在12个月内无息付清。
2、采用转账或供应链方式支付。
3、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4、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七、黑名单管理: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董工,电话:0551-******。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有限公司院内******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董工,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