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宣传部2025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看见庐阳》电视栏目 | 一、播出形式 周播,全年52期,每期时长30分钟。 二、基本思路 通过多个栏目板块(例如“庐阳新语”“庐阳面孔”“漫游庐阳”“商聚庐阳”“飞阅庐阳”“智创庐阳”等),以及系列短视频作品和主题策划,全景式立体化全方位报道庐阳动态、解读庐阳故事、展现庐阳风采。 三、内容设置 1.《庐阳新语》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 2.《庐阳面孔》聚焦一批具有鲜活色彩和亮点的人物,开展一系列主题策划。 3.《智创庐阳》深度聚焦庐阳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探索与卓越成就,彰显庐阳区作为科技创新高地的风采。 4.每季度不低于一条精品短视频推送,每月制作三条以上原创短视频。 四、相关要求 1.本地官方市级以上主流电视媒体机构播出。 2.需在每周六晚七点半的黄金时间播出。 3.需在本地正规电视播出机构中,至少三个频道播出,其中包含一个该电视机构中的主频道。 4.借助新媒体平台的矩阵效应,进行多方面、全方位、立体式的视频作品推广,实现传播效果最大化。 五、其他合作事项 1.基于每周30分钟的节目生产量,建立《看见庐阳》信息库。 2.全力配合庐阳区宣传工作,积极向省级、央媒投稿。 ******服务中心电子屏上滚动播出《看见庐阳》节目。 4.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2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1次,合同一年一签。 | 200 | 2025年04月 | 本次采购内容为《看见庐阳》电视栏目的拍摄。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③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 | 庐阳区年度内容策划和新媒体产品 | 一、需求概况 创新宣传形式,加大自主策划力度,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通过图文策划、海报、可视化长图、微视频、直播等不同表现形式,制作适合移动端传播的新媒体产品和内容。 二、服务内容 1.成立专业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编辑、策划、美编、摄影、视频、技术和信息安全等在内不少于8名人员,其中驻区编辑1名。 2.专题策划和信息采编。根据工作部署要求和阶段性任务需要,做好信息的采编和制作,采用图文策划、海报、可视化长图、微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提升庐阳区原创内容发布数量和水平。全年策划制作新媒体产品24个和微视频产品10个。微视频产品中,6个为原创策划短视频(其中4个视频单平台浏览量达1w+),4个为重大活动及素材包装剪辑,时长原则在两分钟左右。全年提供1次直播服务。 3.协同做好宣传推广。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平台,协调有关媒体资源,做好相关网络宣传。 4.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2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1次,合同一年一签。 | 34 | 2025年04月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宣传部
2025年03月14日